WFU
每個人都是一顆孤立的行星,貌似合群地繞著世俗的信仰公轉,卻同時寂寞地繞著自我的中心自轉...

2016年3月27日 星期日

台北的雨

雨,那是我再熟悉不過的,台北的雨。

其實我一直懷疑自己有癡呆的傾向,
海馬回退化,記憶衰退;協調性變差,小腦萎縮。
無論是記憶,還是身體,都不聽自己的控制,常常脫序演出。
是睡的太少了吧?是酒喝的太多了吧?
還是思念,太過傷神了吧?

ji31j65 2l4 = 我不知道。

我以為我早已忘了,可是我的手指卻沒有。
回到了那個熟悉的小房間,屋內是台北的夜,窗外是台北的雨,
曾幾何時,那些早被遺忘而不再使用的符號,
竟在無意識裡就這樣跳上指尖來。
就這樣,我突然想起了曾經陪了我那麼久的輸入法。
雖然速度慢了一些,錯誤率高了一些,但著實也親切了一點。

輸入法也是一種語言,不是嗎?

我以為我忘了,但其實我還記得。
記得那些年,在每個憂傷的夜晚,我總是呆呆的望著螢幕,
在淩晨三點鐘,硬是擠出個三言兩語,那些關於藥物機轉的抽象的論述。
最後,伴著那瓶 Rémy Martin,哀傷地昏迷在軟軟的沙發裡,
隔天一早,再腰酸背痛的醒來。
不知道有多久,我都無法安穩的躺在床上,
只有在狹長的沙發上,或是顛簸的巴士裡,我才能夠淺淺的睡上一覺。

多年以後,再次回到這個熟悉的地方,卻再也沒有辦法想像,那些年的生活。
一切都過去了,無論是風是雨,是天是雲,原來都過去了。

那是我再熟悉不過的,禮拜一早上的,台北的雨。

2016.01   台北

野玫瑰

荒原上的野玫瑰,帶著無數刺,深深紮根在這荒蕪的土壤裡。
這是一朵與眾不同的玫瑰,他的花瓣厚實,他的顏色斑斕,
在陽光的照射下,能夠發出七彩的光芒,炫目而迷幻。

多年來一直守護他的,是一匹年邁的灰狼,
脫落的毛皮下,可見累累的舊傷口,一隻眼,也因白內障而失去視力。
一花一狼,就這樣在荒野裡,共同生存了數年。

某天,有一個女孩走進了這片荒野,
這女孩正值最燦爛的年歲,有著姣好的面容,出眾的氣質,
飄逸的長髮,在陽光下,閃爍著酒紅色的光澤。
她遠遠的,就看到了這朵玫瑰,於是她向玫瑰走來。
當她走近的時候,老狼發出低鳴,想上前驅趕,
但這時玫瑰給老狼使了一個眼色,於是老狼什麼也沒有說,就離去了。

「你好。」女孩走近。
「你好。」玫瑰回覆。

「為什麼你獨自一個人生長在這裡?」
「沒有為什麼,我生來就屬於這片荒野。」

「你好漂亮,我想把你帶走。」
「你不能把我帶走。」

「為什麼?」
「我有刺。」

「我不怕。」
「總之你不能帶走我。」

「我堅持。」
「你知道嗎?沒有了根,我沒有辦法活太久」

「我會照顧你。」
「我知道。一開始你會很照顧我,然後我會越來越依賴你。
直到有一天,你的熱情會褪去,你會對我厭倦,最後你會離開我。
在離開了你的照顧後,我再也回不到這片我生長的荒野,
於是我會慢慢的凋零,慢慢的死去。
你帶走我,只會有一個結局,就是你的離開,與我的末日。」

「我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的,我保證。」
「走吧。我不屬於你,你也不屬於我,凡事不應該勉強。」

「我偏要勉強。」
「哎...」玫瑰深深的嘆了一口氣。

然後女孩開始細心拔除玫瑰的刺,一根又一根,
耐心的花了一天一夜,總算拔完了所有的刺。
然後她開始挖掘玫瑰的根,挖了一寸又一寸,
又花了一天一夜,終於連根拔起了玫瑰。
回到家以後,她把玫瑰放在精心挑選的青花瓷瓶裡,置在曬的到陽光的窗邊。

起初不情願的玫瑰,慢慢的也就習慣了這樣的日子,滿足於這樣的生活。
窗邊那個曬的到太陽的位置,好暖好暖。
女孩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陪玫瑰說話,
說著她生長的歷程,說著家人朋友們的故事。
他們的相處,就像是個情人,又像是個好朋友一般,無話不說,無樂不作。
就這樣,他們過了幾年的好日子。

同時之間,女孩也一天天的長大,
開始忙著學業與工作,忙著生活,忙著從女孩變成女人的過程。
慢慢的,女孩開始疏遠玫瑰,話說的少了,水也澆的少了。
直到有一天,外面的花花世界,終究帶走了女孩的心,讓她徹底的忘了玫瑰。
習慣女孩照顧的玫瑰,早已沒有當年的那種堅強與韌性,
缺乏照料的他,在日曬時沒有水,在颳風時沒有遮蔽。
那些曾經強韌的根,在經過女孩的細心修剪後,也不再有力,
於是他一天天的虛弱,最後,終於開始凋謝,開始枯萎。

玫瑰沒有什麼怨言,因為這是他當年早已預見的結局,
他很清楚,這是他的選擇,也是宿命,他的結局。
玫瑰的生命力一點一點的消逝,
當他覺得再也無法支撐下去的時候,老朋友突然來了。
老狼跛著一條腿,奔走了千里,終於找到了僅存一息的玫瑰。
然後老狼把乾枯萎縮的玫瑰,叼回了當年的那片荒野,
用牠那破損的爪子,硬是挖了一個洞,把玫瑰給種了回去。

「當年你硬要跟著女孩走,我攔不住你,現在我能幫你的,只有這樣了。
剩下的,你聽天由命吧。」

經過了幾年的掙扎,原本奄奄一息的玫瑰,
在這片他曾經熟悉的荒野裡,總算漸漸找回了當年的生命力,
慢慢的重新紮根,終於倖存了下來。
再過了幾年,他又長回了原本的樣子:那朵驕傲的野玫瑰。
他依然是一朵與眾不同的玫瑰,有著厚實的花瓣,挺拔的枝葉;
只是他的顏色不再七彩斑斕,而是深深深深的酒紅色,如同那女孩的髮色。

守護他的老狼,此時已越來越老,
皮毛盡已脫落,舊傷開始發爛,跛著的後腳再也走不動,
雙眼的水晶體皆已渾濁,變成可怕的慘白色。

有一天,又有一個女孩走進了這片荒野,
這女孩正值最光華的年歲,有著甜美的笑容,獨特的氣質,
飄逸的長髮,在陽光下,閃耀著跟玫瑰一樣的,酒紅色的光澤。
她遠遠的,就看到了這朵玫瑰,於是她向玫瑰走來。

當她走近的時候,老狼用牠慘白的雙眼,僅存的視力,狠狠的瞪了女孩一眼,
再回頭望了玫瑰一眼,見玫瑰不語,牠嘆了口氣,便默默的離去了。
老狼已經夠老了,牠不再有能力驅趕走來的人,再也走不動了。
再也再也,無法守護些什麼。

「你好。」女孩走近玫瑰。
「......」玫瑰不語。

「為什麼你有著跟我頭髮一樣的顏色?」女孩問到。
「......」玫瑰依舊不語。

「你好漂亮,我想把帶你走。」

2016年3月24日 星期四

05


2005年,是一個轉折。

我訂了一張來回機票,帶著少少的錢,背著背包,
在還沒有太多旅遊資訊的時代,我決定前往柬埔寨。
一直到了飛機都降落在吳哥機場了,我都還不知道當晚要落腳在哪裡。

那時我自助旅行的經驗還是不是太多,心裡有點緊張,
但卻異常的興奮,在那時候,我發現,原來我是為了旅行而生的。
所有的不舒適與緊張,在飛機起飛的那一刻,都化為了興奮,
我迫不及待,想看看那些未知的風景,迎接那些未知的挑戰。

「性格決定命運」
我不喜歡太簡單的事情,
難怪從小到大,我的人生,從來沒有什麼事情是輕鬆的。
選個簡單好做的課題,我不願意。
找個安穩輕鬆的工作,我不願意。
留在熟悉的舒適圈,我也不願意。

我喜歡什麼事情都自己來,想靠自己的雙手,經歷一切從無到有的過程。
「白手起家」是我一直以來的理想,也希望有一天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而實現。
我不需要繼承什麼,也不需要別人給我什麼,
我想要的,我會自己想辦法去爭取。
成功了,是我自己的努力;失敗了,也算是我人生的經歷。

當我疲憊無力的時候,我總會想起旅行時的種種。
然後告訴自己,我走了很遠很遠,去過了很多人沒有去過的地方,
如果當時可以走過去,那麼現在也可以。
所以,沒有什麼好怕的,繼續前進就是。

我可以接受失敗,但卻沒辦法接受,不去嘗試,就直接認輸。

Angor Wat, Combodia, 2005


2016年3月11日 星期五

日落以前

在日落以前,我要循著這道光線,找到你。

Mars 2016, Aix








(在日落前的廣場,剛好抓到一名遊客在光的細縫中,
看著地圖尋找方向的畫面)

放下

我常常說:
「要出來混,沒有什麼是不能丟的。」

人一生中,有太多事情需要放下,
有時候並不是我們真的願意,
而是當時候到了,即便再不願,也不得不放下。

但我只知道一件事: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不管怎麼走,總會讓我殺出一條路。

2016年3月5日 星期六

光影


光影參錯,
明暗流轉,
飲一盞人情冷暖,
歌一曲人生百態。

2014.08.10 @ Aix-en-Provence

2016年3月4日 星期五

Café (2)

「所以時間確定了嗎?」
「差不多了,應該就是在年底了」
「恭喜你了,祝你幸福」我淡淡的說著,隨手端起桌上的耶加雪菲,
應有的花果香氣不知道上哪裡去了,咖啡入口的瞬間,竟覺得有些酸澀?
嘖,虧你們還號稱是得過獎的精品咖啡。

「就這樣吧,那以後不需要再聯繫了」
我放下咖啡杯,拾起被我隨意丟在地上的包,準備走人。
「幹嘛這樣?結婚了就不能當好朋友嗎?」嘖,真是好傻好天真的問題。
「你忙,我也忙,大家都忙,就這樣子吧」其實我比較喜歡速戰速決,乾淨又決絕。
「不要醬紫啦~才剛坐下耶~」
你抓住我的手,一臉要哭的表情,又來了,這是你每次開始耍賴的大絕。

「哎,好吧,喝完這杯我就走」
「那個~ 小姐,我想再加點一塊cheese cake哦,謝謝!」你一臉得意的對著我笑。
拿你沒輒,得了便宜還賣乖,喝了咖啡還想吃甜點。

其實說白了,你無非想多拖延一點時間而已。
大家心裡都清楚,無論是多半小時、一天、還是一個禮拜、一個月,
結果都不會改變,不是嗎?
你終究會去到那溫暖的南方,而我也依然會滯留在那寒冷的北方,
什麼也不會改變。

煢煢白兔,東走西顧。
這麼多年來,說實在的,大家也沒能夠好好的聚上幾回。
我們的鞋,都踩過太多異鄉的土,我們的背包,都淋過太多異國的雨;
太多的輾轉流離,我們早已太累太疲倦了。
然後不知不覺的,三年、五年、八年就這樣過了,
你也從一個剛從學校畢業的年輕人,即將成為三字頭的人妻了。

時光飛快的令人訝異,在我們以為什麼都還沒有改變的當下,忽然間什麼都變了。
我少了一點脾氣,多了一點白髮;而你也少了一點衝動,多了幾道眼角的皺紋。
沒變的,倒是我們穿衣服的品味,還是一樣慫,沒有什麼長進。

我們在彼此最好的年華裡遇上了,卻也在彼此最好的年華中錯過了。
就因為我們都在彼此的淚水中走了太久太久,所以可不可以答應我,
在最後一次道別時,我們可以笑笑地,好好地說一聲再見?

然後,就不要再回頭,也不要再聯絡了,
因為你有你的,我也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Birdman

你說你煩了,我就先閉嘴了。
你說你睏了,我就先退下了。
你說我們明天的約會取消了,我說我知道了。
你說你們之間只是普通朋友,我也就同意了。
因為只要是你敢說的,我都敢相信。

然後有一天,你說你要離開了,於是,我也就不追上去了。

2016年3月3日 星期四

Café (1)

按按按,按按按。

雖然咖啡是你找我出來喝的,但除了點單,你沒跟我講過一句話。
你心事重重,低著頭,一直按著手機,打字打個不停,
我知道,你又在寫你的部落格了。

我拿出手機,撥了你的號碼,試圖擾亂你。
「靠你很幼稚,別鬧了」電話被你直接掐掉。

「沒事的話,我要走了」過了半小時,剩下半杯的拿鐵也冷了,我感到無聊。
「嗯」你漫不經心的回,頭都沒有抬一下。

其實我都知道,你那一篇又一篇的短文,是寫給誰的;
你時不時的動態消息,又是留給誰看。
不過你不想說,我不想講,大家心照不宣就是了。

只是,你說誰會看呢?
我們充其量只不過是作者創造出來的幻覺,
其實根本沒有人在看,也沒有人會在意。
一張又一張的黑白相片,配上無意義的短句,
或是一則又一則的文青般的傷春悲秋,說到底,who cares?
甚至連你自己都不在意了吧。

地球依然在轉,他依舊過客千百度,活在那浪子般的世界裡。
對於他,你只是一道浪,沒有人會為了一道浪的消失而傷心的。
你知道,我知道,只是你不想講,我不想說,
有的話,維持幻覺,毋需說破。

我決定離開了。

推開咖啡店的大門,驚喜的發現,台北的冬天,竟有一個這樣難得的好天:
陽光、白雲、微風,片刻寧靜的小巷弄。
然後我聞到遠方煎蛋餅的味道,餓了。

我做了一個伸懶腰的姿勢,試著擁抱如此遼闊的天空。

Eze


我以為你會回來,於是我坐在石階上,
等了又等,等了又等。

海風穿梭在山壁與巷弄間,
穿梭過一個又一個的百年。
風乾了眼淚,留下了鹽,
風化了歲月,留下了思念。

我說過有一天我要來這個小鎮,所以我來了。
我說過有一天我要帶你看遍這個世界,於是我來實現諾言了。

我來了,你在哪?

Eze, 2015.